重庆工伤保险条例17条,重庆市工伤保险条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引发疾病如何处理?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经鉴定确为工伤导致的,享受工伤待遇。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
(二)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六)工伤康复的确认;
(七)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重庆工伤八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重庆8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不愿意再接受员工的话,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职工也可以领取到一部分的赔偿金。但为了治疗身体上带来的这些创伤,员工本人到底在医院花了多少钱不是法律能决定的。
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发布的《重庆市职业病赔偿等级文件》,2014-2019年重庆工伤八级赔偿标准分别为:
2014年:20000元/人
2015年:22000元/人
2016年:24000元/人
2017年:26000元/人
2018年:30000元/人
2019年:33000元/人
重庆工伤残疾十级鉴定标准赔偿标准?
2020年重庆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13日以渝府发〔2012〕22号文件印发了《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原有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予以废止。新《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工伤待遇作了较大修改,现将新的工伤赔偿待遇项目、计算方式、工资标准作如下介绍: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为:
(1)医疗费: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
(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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