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工伤保险586条

dfnjsfkhak 06-12 53
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工伤保险586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58岁因工意外伤亡赔偿多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58岁因工意外伤亡赔偿多少?
  2. 2019,个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罚?如何举报骗取工伤保险?
  3.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有没有过期?
  4. 工伤58岁了不离职对赔偿有影响吗?

58岁因工意外伤亡赔偿多少?

目前的这个58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2016年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2015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工伤保险58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9,个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罚?如何举报骗取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工伤保险58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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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有没有过期?

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补偿有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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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少报职工缴费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应当享受的额度,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工伤职工主张补足差额申请仲裁的时效应为1年,从知道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之日起算。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58岁了不离职对赔偿有影响吗?

58岁工伤不离职对赔偿是没有影响的。理由是:现在的单位都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中也包括了工伤保险,如果是发生工伤需要赔偿的话,赔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需要单位支付,所以我说58岁发生工伤不离职对赔偿金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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