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工伤保险条例,重大疾病算不算工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大疾病险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大疾病险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为员工购买重大疾病社保?
没有重大疾病社保。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不包含重大疾病保险,但有大病互助基金(一般是每月5元)。治疗重大疾病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用社保中的医疗报销一部分。企业可以为员工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扩展阅读: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因工伤住院后发现患有新的疾病怎么办?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半小时就能看完,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
工伤鉴定后如何办理增加病项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的,按变化后的情况给予相应补充赔偿。
是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需待伤情稳定后(一般在医疗机构建议休养的时间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该部门依据受伤情形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作出鉴定结论。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大疾病险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大疾病险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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