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何为工作原因_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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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何为工作原因_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解释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什么是工伤2、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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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无论有没有工伤保险,因工受伤后,都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的。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中收到伤害。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不同的伤情给予不同的赔付

法律主观: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工伤保险条例何为工作原因_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

法律分析:***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

对工作场所的理解要根据职工的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工作需要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综合考虑,不能过于狭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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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指的工作原因具体包括哪些行为?参加单位组织的拓展培训...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并不仅局限于固定的上班时间、特定的工作场所以及指定的个人本职工作;只要是在单位组织安排之下,员工必须服从的活动都应视为员工正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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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基本宗旨 《工伤保险条例)开宗明义,在第一条里就明确了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宗旨有三个: 一是保障权益; 二是促进预防和康复; 三是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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