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新彊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保险法

dfnjsfkhak 06-04 22
新彊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保险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彊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新彊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新疆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最新规定?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彊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新彊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新疆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最新规定?

新疆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最新规定

 根据新疆自治区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标准的通知》(新劳险字〔1993〕103号)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数额为10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部分归死者亲属

法律依据:

新彊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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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新疆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的最新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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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彊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彊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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