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四川省工伤定期护理费调整?
具体待遇调整为: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以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5元。
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增加120元。
省人社厅同时强调,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2023四川工伤护理费标准?
2023年四川工伤护理费标准尚未确定,具体费用标准将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工伤护理费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的,通常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建议关注四川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医疗机构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标准,以获取准确和及时的信息。
四川工伤鉴定标准2019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工伤鉴定标准2019年规定:
2019年伤残鉴定新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最常用的残疾评定标准主要有三个:(1) 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简称“工伤标准”),适用于各种职工工伤事故的残疾评定;
(2)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交通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残疾评定;(3)《人体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简称“伤残标准”),适用于工伤、交通以外的各种意外伤害案件的残疾评定。目前无国家统一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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