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

dfnjsfkhak 06-02 25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单位不服的怎么办?
  2. 受伤一年之后再去申请工伤鉴定,这符合规定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单位不服的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受伤一年之后再去申请工伤鉴定,这符合规定吗?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的话,当然是符合规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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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年,在一年内,单位可以帮员工申请。受伤后的一个月之内,一般情况下只有单位可以申请,员工个人及家属是没有办法申请的。一个月后,单位没有申请的,那么员工个人以及家属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因为受伤原因,员工一般都是需要一个休息养伤的时间,这段期间被称为停工留薪期,公司是要向员工支付工资的。一般情况下,这段时间是不超过12个月的,但是如果伤情严重的话,可以申请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发生工伤后休息的时间超过一年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而且,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就是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如果伤情不稳定,一般情况下是难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所以你大可放心,一年之后申请工伤鉴定是没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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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说到的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工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超出一个月由个人或其近亲属一年内申请,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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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由社保行政部门根据职工伤情批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二年。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工伤鉴定属于技术性工作,非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受时效限制。


不符合规定,因为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限要求的。

根据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因此,受到工伤之后要及时督促用人单位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经常关注动态,在发现用人单位没有申请时,受伤职工或近亲属要自己主动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限,社保部门就不会受理了。

虽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个人认为想取得好的结果并不容易。

因此,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限再想***就很难了。不过,可以人身损害赔偿向******,或许能有所收获。为什么说或许呢,因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这时,***就可能驳回受伤职工以侵权为由提出的诉讼请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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