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老工伤新政策

dfnjsfkhak 05-31 28
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老工伤新政策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陈旧工伤赔偿标准?铁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陈旧工伤赔偿标准?
  2.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3.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陈旧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老工伤新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铁路职工工伤,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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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1、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

2、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但接受用人单位返聘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3、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招用但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但因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费用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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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发生“工伤”的,其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得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伤害,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属于聘用单位失责的,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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