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

dfnjsfkhak 05-29 49
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1994年到2000年每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94年到2000年每月400元工资补缴社保,缴滞纳金多少?
  2. 劳动法对赔偿年限12年的设置取消了吗?有什么法律案例实证吗?

1994年到2000年每月400元工资补缴社保,缴滞纳金多少?

关于滞纳金的法律法规要求。

社会保险法》要求,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时候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要求是从欠缴之月起,每日加算万分之五。

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过《社会保险法》是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之前还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欠缴之月起,每日缴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是1999年1月22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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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如果没有特殊规定,就没有溯及既往的原则。所以,一般来说都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段计算。

按照规定,1999年1月22日开始计算滞纳金(之前有没有有滞纳金的规定,我好像没有找到)。到2011年7月1日之前的时间,应当都按照2‰计算。2011年7月1日以后,是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

1994年到2000年,当时的社保体系远不如现在完善,大多数地方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生育保险都是1999年到2000年前后陆续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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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国家只规定了单位负担部分的上限不超过20%,职工比例一般是3%~4%。各地也有自由制定比例的权力。

为了简单起见,***设总缴费比例按照25%计算,缴费基数是400元。不过缴费基数是有下限的,2000年的时候400元是不是低于60%的缴费基数下限也不好说。

***设这些年始终按照400元的缴费基数计算。400元乘以25%,就是每月需要缴纳100元。

根据社保部门补缴滞纳金的规定,应该是欠缴总额乘以天数,再乘以4‰。

你1994年到2000年欠缴社保为六年,计算公式为6x365天x欠缴总额x4‰=应该缴纳滞纳金总数。

劳动法对赔偿年限12年的设置取消了吗?有什么法律案例实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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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劳动法对赔偿年限12年的设置取消了吗?有什么法律案例可以证明吗?首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是当你个人的工资待遇超过你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在劳动合同赔偿的过程中,最高上限是按照12年的标准,也就是一次性支付12个月的工资为上限来支付,所以是有这样的一个规定。

而且这个规定并没有取消,只要你的工资在三倍以上,那么最多只能拿12个月,无论你工作13年,15年还是20年,那么只能够,拿到12个月的一次性赔偿的待遇。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他实际的工资收入能够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其实并不常见,大多数人是低于这个标准的,如果说你是低于这个标准,那么你工作多少年,就可以获得相应多少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

比如说你在这个工作单位工作了30年。但是你的工资只有8000块钱。那么就应该按照30个月的标准来给你补偿,每个月就按照8000块钱的标准来补偿,因为8000块钱很明显是没有超过三倍的水平,所以说30×8,那么你大概可以获得24万左右的待遇收入。这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的变化没有太大的变化,当然这个规定也没有取消,任何人超过三倍的工资都只能够获得,最高上限12个月的赔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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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劳动法对赔偿年限12年取消了吗?有什么法律案证吗?劳动合同法中。本身也就没有所谓的赔偿,12年这样的规定,他在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单位向员工赔偿的过程中做了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说如果员工本人的工资大于所在地区,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三倍以上,那么就按照最高上限12个月来给予赔偿,也就相当于工作12年的标准来给予赔偿。

但是在现实中有几个人的员工工资会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300%是个什么概念,也就是说你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大多数地区大概,也就是在5000块钱到8000块钱之间是比较常见的。我们也就按着5000块钱的标准来计算,大概是15,000,如果按照8000块钱的标准计算,大概是24,000。那么超过,这样的工资才会按照上限12个月的最长标准来赔偿。

但是如果说你没有达到这个工资,比如说你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是5000块钱,但是你没有超过15,000块钱的工资收入,那么实际上是不受这个限制约束的,你工作几年就赔偿几年,比如说你在公司工作了30年,你的工资待遇只有6000块钱,那么很明显是没有达到300%所以说每年就会按照每个月的标准6000块给你赔付,大概是连续能够赔付30个月,也就是说按照6000块计算,大概你能拿到手的钱是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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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老朱谈薪酬绩效管理 近期处理了数十起劳动***,根据经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老规矩,先说答案:没有取消!

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到2020年1月1日正好满12年,所以近期关于赔偿金12年封顶的话题才引起了重视和讨论。

先来看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此可见,所谓的12年封顶只是针对一种人群,那就是工资特别高的劳动者(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则用人单位最多需要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或是24个月的赔偿金,且月补偿标准为3倍平均工资。

如果你的工资不足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则没有年限和基数封顶的说法,按实际年限计算,每1年补偿1个月工资。

您好!为了更有效的帮助你,首先,明确一下问题:您是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最高不超过12年的条文规定是否取消了?

一、针对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没有取消,相关条文没有变化。

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为了方便理解,举个两个在北京工作的实例来理解这个条文:

实例1】刘女士在北京某高薪企业工作了二十年,2020年因为疫情等因素导致单位经济性裁员,裁员前她的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北京上一年度即2019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8847元,因为刘女士的月工资3万元超过了26541元 (北京2019年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故,刘女士裁员时获得的经济补偿最高不能超过12年即获得318,492元12月*26541元/月),而不是按实际二十年来计算得出的经济补偿金60万(20月*3万/月)

实例2】李先生在北京某餐饮公司担任经理职务工作了15年,2020年5月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解散,终止劳动关系前李先生的月平均工资是20000元,超过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三倍的平均工资26541元,那么公司应该支付李先生的经济补偿不受12年的限制,应该按他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即:30万(15月*2万/月)。

以上的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关注我或者在评论区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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