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工伤保险三十六条

dfnjsfkhak 05-29 26
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工伤保险三十六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2.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妁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工伤保险三十六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汽,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工伤保险三十六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36条解读,工伤保险三十六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24749.html发布于 05-29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