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

dfnjsfkhak 05-27 32
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医治一段时间死亡,医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医治一段时间死亡,医药费谁负责?
  2. 因工伤病,经抢救于48小时后亡故,不能评工亡吗?
  3. 工伤死亡程序怎么走?都包括什么?

工伤医治一段时间死亡,医药费谁负责

【工伤 职业病 伤残 死亡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伤 职业病 伤残 死亡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住院期间的医疗、正常上班的工资、奖金是单位承担的,不能扣除。工伤死亡的补偿有:

1、丧葬费补助金(生前工资的6各月)。

2、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全国上半年度人均年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a、配偶40%、其他人各30%总额不能超过生前的工资。是以个人生前的工资计算。

4、家属领取抚恤金的期限a、未成年领至满18周岁,其他人领到死亡,如果一次性领取,领取的时间是当地平均期望的寿命值。

因工伤病,经抢救于48小时后亡故,不能评工亡吗?

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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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通过因病死亡处理。

肯定算是工亡,因为当时是在工作中,即使没有当时亡故,也应是工亡。当然,要看在什么单位及怎么样的老板,如果是在国企或是在行政单位,不用多说,肯定是工亡。如果是私企或是工地上且老板又小,可要打官司了,老板大的也好说话。

工伤死亡程序怎么走?都包括什么?

一、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_a***_]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同事还需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学校证明、及街道办、乡镇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质疑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A、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乡镇人民***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外埠农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同时提供本人申请,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二、具体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2)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就医身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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