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要求,失业保险金申领要求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申领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是给予失业人群的一种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一是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二是因其他原因中断就业,即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新的求职要求。满足这三个原因就可以向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失业救助。
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主要是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们的失业保险条例还是停留在很久以前的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有区别的时代。预计今年失业保险条例会进行修订,到时候相应的户口区别会取消掉了。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在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有三个。
第一,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失业保险的交费长短关系着领取失业金的长短,一般来说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同时享受三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如代缴医疗保险,丧葬、抚恤待遇等等。交费五年可以享受一年的失业金待遇,十年以上可以享受两年。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业。
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职工失业,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者,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等几类情况。
第三,有求职意愿。
如果我们不去街道办事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话,那么就不能领取失业金。这一点条件最容易满足。
那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呢?失业金的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还是各自地方明确自己的标准。青岛市目前是1080元。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1、一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这里面非常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是指下列人员:比如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名和辞退的,或者是因为单位违反相应合同法规定,导致你离职的这些情况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如果仅仅因为待遇的问题和单位无法协商一致,而自己主动离职是没有办法领取到失业金的,因为不符合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就业这一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分为:(以下为重庆市领取失业金的相关规定)
1、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2、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3、缴费时间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现今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面临着来自工作、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不同的压力,只要抗不住随时都有失业的危险。国家充分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在我们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强制加入五险,其中就有失业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的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点尤为重要);
3、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只要满足以上的要求,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申领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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