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包头市工伤赔偿标准

dfnjsfkhak 05-26 31
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包头市工伤赔偿标准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地小包头要负责工伤赔偿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包头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地小包头要负责工伤赔偿吗?
  2. 出工伤小包头出工资证明有效吗?

工地小包头要负责工伤赔偿吗?

具有法定资质的用人单位赔偿之后,可以向其追偿。

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把工程承包给包工头的,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从事承包业务中发生工伤事故,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的发包或者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法定资质的发包或者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包头市工伤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包头市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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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包头市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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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出工伤小包头出工资证明有效吗?

出了工伤,首先要看双方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其次要看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一般对于工伤的认定和处理,都比较复杂,建议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士帮忙处理。

谢邀。

有效。楼主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性;二是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确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这些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就包括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

因此,小包工头出具的工资证明至少在形式上证明了楼主与小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否实质上具备法律认可的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具体分析。

因为,根据2013年4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人社部意见》)第七条及2014年9月1日生效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五)项,规定存在转包关系和挂靠关系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分别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发包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从这个角度来说,小包工头出具的个工资证明并不能从实质上证明您和小包工头之间是否具备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小包工头可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

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你说的问题关系到证据的有效性问题。

证据是否有效?评判的标准不在于个人或者单位的认知,这个根本上还是要看***法官的评价标准,和依据。也就是证据是否***信,要让法官认可才可以。

法官们见多识广,自然不会简单的,就提供的东西进行***信。

况且,包工头的信誉如何?也是众所周知的。

你可以依据律师的参考建议,尽可能的***用客观的数据进行说话。最好要形成重要的数据链条。

简单建议一下,如果有工资表,这是非常有效和直接的证据,汇合银行发放数据作为证明,这就是铁的事实。如果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那么缴费基数也是很有利的和说服力的证据。

祝愿你的问题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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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认定一个工人的工伤,有一套完整法规规定。仅仅有小包工头的工资证明是不够的。

工资证明能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并有合法收入。但不得证明你是在那里负伤,负伤现场是什么情况,是自身操作失误,还是他人不合理的操作造成你的工伤。一般工作现场最少有2至3人出具证明,方能证明你是在工作现场负伤。

另外,认定工伤还需要经过医疗卫生部门的鉴定。有些职业病还需要经过职业病专科的特殊鉴定。一般国有企业都有专门的事故鉴定委员会来认定工伤,包括伤残性质,伤残等级,伤残待遇。一个小包工头的证明不足以作为评定工伤的依据。

以上是我退休前的一些规定。目前我已退休20多年,有什么新的规定不太了解。欢迎批评指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包头市 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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