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社会工伤保险法

dfnjsfkhak 05-21 30
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社会工伤保险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2. 退休后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医疗费怎么办?
  3. 申请工伤中用人单位意见应该怎么写?
  4. 2021年工伤保险六十一条规定?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社会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社会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社会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退休后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医疗费怎么办?

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湖北省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申请工伤中用人单位意见应该怎么写?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意见一般应该这样填写,某某同志在几点几分在我单位某工作车间或工作场所,因为什么原因受到伤害,造成。

某同志的某个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经过医院诊断。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伤害,本单位同意为其工伤认定申请。

1 受伤害职工或亲友意见 这里填写同意申请工伤认定2 用人单位意见也是填写同意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加盖公司公章,负责人签字3 申请表中的----备注可不填4 申请表中的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一栏,填写申请工伤5 受伤害经过这一栏很重要的,主要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几点几分),场所,原因,受伤的部位(右手食指),医院的诊断结果(哪个医院写明,医生的诊断结果写明)等。如果公司不给你们申报工伤不给盖章的话,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2021年工伤保险六十一条规定?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诊断证明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22669.html发布于 05-21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