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海省企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青海省企业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年青海省工伤津贴调整办法?
12月31日(含)前发生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按月领取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按月领取养老金和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的调整。调整标准为: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每人每月增加220元。
2023年青海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青海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青海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工伤致残的,可以根据残疾等级和自身情况,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缴费工资的15个月至7.5个月,其中九级9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个月。
青海省工伤鉴定到那里?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海省企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海省企业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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