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最新

dfnjsfkhak 05-19 30
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最新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几级工伤可以补交社保到退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几级工伤可以补交社保到退休?
  2. 工伤退休医疗费怎么报销?
  3.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主张工伤待遇,如何赔偿问题?
  4. 工伤后一直干到退休还会有补偿吗?
  5.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几级工伤可以补交社保到退休?

工伤六级可以要求单位交社保到退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退休医疗费怎么报销

工伤职工退休后,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申请,原用人单位负责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治疗病历,费用发票,使用药品分类明细清单,病理检查单等。

审核批准后,目录以内的药品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支付,目录以外的药品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主张工伤待遇,如何赔偿问题?

1)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受工伤后的赔偿问题,其一,经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不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赔偿;其二,劳动者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一般会不予支持;其三,关于赔偿的项目,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的判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赔偿项目可以得到***支持。

工伤后一直干到退休还会有补偿吗?

没有补偿!领取工伤补助金与退休是没有关联的,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签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每月可以领到伤残津贴,到了退休年龄后,办理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应该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等渠道解决伤害赔偿问题。

谢谢邀请,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认定工伤,必须有劳动合同或者证明劳动关系,因此,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但不能认定工伤,并不是得不到赔偿,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办法来处理,得到赔偿。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全国并没有一个太统一的意见。

不过个人倾向于应当属于工伤,但是还要参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北京天津重庆太原厦门等一些省市,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或各省市的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2010年关于[_a***_]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时,明确回复,应该适用。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如果参与建筑单位的工作,现在很多建筑单位又是以整个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纳入工伤保障也无可厚非。

很多地区也是这样,如果用人单位给退休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就适用工伤保险的保障。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如何鉴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有一条规定,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是否代表双方结束了劳动关系?

但是1994年劳动法中只规定了童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

目前国家还有一部分特殊群体叫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他们实际上也是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其他保险没有强制要求。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一般要求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6小时。

所以,这个问题还是非常有争议的,可以说有的地方适用,有的地方不适用。希望国家能够出台进一步的解释,明确有关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退休工人工伤保险条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21993.html发布于 05-19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