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

dfnjsfkhak 05-18 30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江苏省职业病工伤赔偿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江苏省职业病工伤赔偿新标准?
  2. 江苏省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省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法律依据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批准确定。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江苏省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省七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身体损伤或职业病引起的伤残等级为七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低于19,000元,定期伤残补助金每年不低于1,900元,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进行报销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同时,对于死亡的七级工伤职工,其遗属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

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伤残津贴为月工资的30%至5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的12至24倍,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住院伙食补助为每天30元,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丧葬费为月工资的6至12倍,死亡补助金为月工资的24至48倍。具体赔偿标准还需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伤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36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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