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dfnjsfkhak 05-16 3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
  2. 交着工伤险自己主责也不给报销吗?
  3. 我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买了意外险,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去评伤残等级吗?该如何要赔偿?
  4. 为什么工伤不能超一个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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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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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着工伤险自己主责也不给报销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工作中或在规定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关于工伤保险的缴纳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单位不进行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单位承担。不属于工伤的,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报销,不能报销费用单位没有报销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工伤险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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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我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买了意外险,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去评伤残等级吗?该如何要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只买意外险,而不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没有工伤认定,不影响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但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因此,还是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自己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的相应费用。法律依据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为什么工伤不能超一个月?

这个不能报销是针对单位的。

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要在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期限的,期间的医药费由单位承担。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促使单位积极履行申报工伤的义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释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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