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dfnjsfkhak 05-15 30
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包括哪些赔偿项目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工伤职...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
  2.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作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吗?
  3. 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

工伤保险的交费主体也是单位个人都有缴纳份额,因为工伤保险本身是职工保险,所以交费主体和其它社保保险一样,是单位交大头,个人拿小头,个人缴纳部分是从工资扣收,遇到工伤保险出险情况,需要单位出具证明才能够认定和办理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费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作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吗?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作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法用工单位不是合法用工主体,一旦职工因工作受到伤害,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作工伤认定。

实践中,为了保障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伤害时,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同时也为了惩罚非法用工单位,法律规定非法用工单位需向在其单位务工人员承担不低于工伤保险标准的一次性赔偿,包括因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以及一次性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条有规定的就不多赘述了,也有律师答复了的。只说明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解决问题,需要先确定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并证明劳动关系。而不管是因为无营业执照还是无资质转包分包,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情况都很少,因此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较麻烦。同时,劳动能力鉴定评残标准较为严苛,有些看起来重的伤情并不一定都能评起残。退一步讲,即使顺利评残,但因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赔偿还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二,适用侵权责任法解决问题,无需确定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并证明劳动关系,只需要证明侵权事实及因果关系即可。且人身损害评残标准比劳动能力评残标准要宽松一些,有些轻伤都能评级。但赔偿标准不一定有工伤的高。具体标准还是和用人单位协商。

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工伤保险主体责任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以个人从业经验来看,许多工伤职工经济较为困难,文化程度也不高。导致很多法律途径无法适用。比如没有钱做鉴定,或没有钱找专业律师***,除了和用人单位协商外,似乎找不到更妥当的方式解决问题。

因此建议首选协商途径。协商之前可去当地司法所咨询相关赔偿项目的标准,算清楚大概能拿到多少钱后,再协商。赔偿金额可以让步,但要做到心中有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主体资格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20975.html发布于 05-15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