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版工伤保险条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02版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02版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标准?
一、适用标准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工伤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二、适用法律不同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民法典》、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法规;工伤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三、鉴定机构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四、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不同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有何不同?
关于这个问题,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两种不同的鉴定,其标准也有所不同。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是指对个人因事故、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其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伤残程度分为10级,从轻度伤残到极重度伤残,赔偿标准也随之不同。
而工伤鉴定是指对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其是否属于工伤,并确定工伤等级和赔偿标准。工伤等级分为15级,从一级到十五级,赔偿标准也随之不同。
总的来说,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主要是针对个人身体损伤的评估和鉴定,而工伤鉴定主要是针对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的评估和鉴定。两者的标准和赔偿标准都有所不同。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等级不同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一、适用标准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工伤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二、适用法律不同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法规;工伤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三、鉴定机构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四、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不同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02版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02版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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