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细则,四川省工伤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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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伤残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受伤前收入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工资的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级伤残标准为:26个月的本人工资;
(3)其他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材费等,按照准报销。
四川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解释?
01
明确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实际情况,统一待遇计发基数并明确过渡办法。
02
明确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时,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逐年递减的具体标准。
03
明确了一次性支付未参保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对未参保工亡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提供了具体方案,有效化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难的具体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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