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待遇标准,工伤保险伤残评定标准202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待遇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待遇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北省2023年伤残津贴调整?
2.对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和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五级至六级伤残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增发伤残津贴,并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
3.核定应享受伤残津贴的因战、因公致残人员是否为参战人员,对享受伤残津贴的参战人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增发伤残津贴;对享受伤残津贴的参照军队饮食供应标准给予生活费用补助的人员,不再享受伤残津贴。
2021年无锡市是否调整伤残津贴?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布消息,上调今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
具体调整标准为:
1.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94元,二级178元,***169元,四级161元。
2.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4.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5.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另外,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审批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从7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待遇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待遇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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