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工伤保险十六条

dfnjsfkhak 04-25 31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工伤保险十六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作期间,我用工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作期间,我用工具碰伤了站在身后的同事,算工伤吗?我用赔偿吗?
  2. 有个朋友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事故,属于工伤吗?

工作期间,我用工具碰伤了站在身后的同事,算工伤吗?我用赔偿吗?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工伤保险十六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工伤保险十六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工伤保险十六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你好我是小郝,工伤也叫公伤,因公负伤,因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这种情况绝对的工伤,只要不是故意伤害,上班期间对合同员工的所有身体伤害都属于工伤,不存在你不小心碰伤他了,你就得负责任赔钱,只要不是你主观意识上故意伤害他就不用担心,有些老板不想出钱少负责任,就会吓唬一些不懂的人,不要被忽悠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个朋友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事故,属于工伤吗?

发生事故,要看什么事故,如果是交通事故在《工伤保险条例》有具体规定,认定工伤必须符合几点:

一是必须是上下班的时间;二是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三是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责任;四是机动车事故。

另外,如果是其他事故,要看具体情形,总的来说就是一条,只要与工作有关,且不是本人造成的,可算工伤,或者比照工伤处理。国企和央企对待工伤大致是这样私企等,不是很清楚。

这个也要看你朋友上班的单位,有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买了的话,看交通事故认定是谁的责任才决定赔不赔,没买的话,还是自己给自己买一份意外险吧,人的一生难免会有磕磕碰碰,意外医疗险,必不可少。

很高兴回答此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谢邀!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确实有一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但不能断章取意。在申报工伤时,工伤保险所对受伤的细节会认真核定,就是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还有条款,工伤赔偿款也不是那么容易拿到的。

比如:上下班途中你从A——B是直线,你却从A——C——B绕道,在C点受伤,恐怕就不行;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如你被汽车撞了,可能算工伤,但你去撞汽车就不能认定工伤了。再就是最近一篇文中提到工伤保险条例有一个完善,因雨天路滑、冰雪路面上因本人的原因造成受伤,可能不一定再能认定工伤;如果你不看路,大路上沒盖的井坑没明显标志,你跌下去受伤了,可能工伤保险所让你找市政或管理部门,你可能拿到赔偿款,但不一定是工伤保险所出。如果上下班途中突发重疾直接送医,有一个”48小时”定律,即在医院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可以视同工伤死亡,超过48小时后死亡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如此等等。。。

所以你给的条件没有说明情况,谁也不能给出是否可以认定工伤的答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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