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解读

dfnjsfkhak 04-25 38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解读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2021年湖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北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湖北享受工伤津贴三级待遇涨了多少?
  2.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有没有过期?
  3. 退休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还有吗?

2021年湖北享受工伤津贴***待遇涨了多少?

1、调整对象和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解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调整标准

1.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一级194元,二级178元,***169元,四级161元。

2.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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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 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4.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5.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 202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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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 工伤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有没有过期?

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补偿有时效限制。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缴费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应当享受的额度,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工伤职工主张补足差额申请仲裁的时效应为1年,从知道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之日起算。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退休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还有吗?

达到退休年龄后就没有伤残一次性补助了。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是否能够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

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修订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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