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最低金额,失业保险金最低金额是多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最低金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最低金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021年失业补助金金额发放标准?
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即960元/月);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即720元/月)。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即600元/月,)具体以当地发放的金额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人群范围: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乐昌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634.50元/月。
2、缴费不满1年的,按乐昌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190.35元/月。

扩展资料
领取期限和停发补助金的条件: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可在201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最低金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最低金额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14797.html发布于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