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2004年工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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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2004年工伤标准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2. 1985年工伤怎么认定和赔偿?
  3. 为什么原单位上的工伤保险已经停止?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2004年工伤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2004年工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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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2004年工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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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1985年工伤怎么认定和赔偿

工伤发生后,单位马上要把工伤事故进行上报,工伤保险部门接到报后要进行认定核实,伤害大的还要做工伤评级,然后按工伤等级由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1985年那时也是这样进行的,所以发生了工伤事故,单位第一时间要对工伤进行上报,l985年时大多数都是国企,执行标准很严格的。

可以申请鉴定,但如果不能提供是工伤的证据材料,就很难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得不到任何赔偿。时间太久,如果没有证据材料证明是工伤的,但单位承认的,可以申请鉴定,然后要求赔偿。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可享受丧葬费抚恤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工人因工丧命,其近亲属按照下列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
(一)丧葬补贴金为6个月的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人本人薪水的肯定比例发给由因工丧命工人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的亲属。准则为:另一半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准则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丧命工人生前的薪水。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限定

为什么原单位上的工伤保险已经停止?

  因为原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用,新单位需要承合同接转移补缴过去所欠的保险费用,才能继续履行工伤保险合同。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_a***_]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04年工伤保险条例原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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