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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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通知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做什...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2. 上海长护险申请条件和流程?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事务

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通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拟订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管理服务规范。

(四)指导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催缴工作

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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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是: 

1、负责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制定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服务规范; 

2、落实全民参保***,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

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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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管理,监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负责职业年金经办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 

5、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统计、精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指标体系、数据规范、信息化需求和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7、负责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 

8、负责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9、承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长护险申请条件和流程?

(1)年满60周岁以上

(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4)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护险的待遇申请实行全市通办,您可以就近通过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您需要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2、社保卡(医保卡);3、其他相关材料。。

上海长护险申请条件

上海长护险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60周岁及以上人员、失能等级在2-6级。

首先,长护险是指长期护理险,其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制度安排。

申请长护险的流程如下:

一、老人或家属到社区受理中心提出评估申请,中心窗口审核受理对象是否符合评估条件,按医保部门要求让受理对象填写

二、对不符合长护险要求的人员当场告知其不符合原因

三、 街镇信息提交后,系统将申请评估人员信息传递至医保定点第三方评估机构,四 、评估机构负责进行上门评估,最终确认评估等级并通过系统传回市医保中心,五、市医保长护险系统实时将评估结果发送至社区受理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_a***_]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上海长护险申请条件

  (一)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人员(以下称“第一类人员”);

  (二)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以下称“第二类人员”)。

长护险评估流程

(一)提出申请。参保人员在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长护定点机构)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后,可由参保人员或其亲属代理人出示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向长护定点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失能或失智相关的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材料。

(二)机构初评。长护定点机构核对申请表信息、参保信息及申请项目,安排医疗或护理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申请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初步评估。经初评基本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每月定期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初评不符合条件的,长护定点机构应告知申请人或其亲属、代理人。

(三)现场评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组织评估专家对机构初评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评估,由评估专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标准提出鉴定评估意见。组织评估的工作人员应核查申请人的参保凭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

(四)结果公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长护评估结果在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网站及申请人所在的长护定点机构内公示,公示期7 日。在公示期内,申请人或长护定点机构等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五)结果告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长护定点机构网上申报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将长护评估结果通知长护定点机构及申请人。

(六)复查评估。申请人自收到长护评估结果之日起15日内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原申请渠道申请复查评估。复查评估的程序及期限等按照前款有关规定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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