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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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67,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67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67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67岁可以认定工伤吗?67岁的环卫...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67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67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67岁可以认定工伤吗?
  2. 67岁的环卫工因工伤能得到什么赔偿?
  3. 新工伤保险条例哪一年实施的?
  4. 《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时候起开始执行的?

67岁可以认定工伤吗?

回答,67岁可以认定工伤吗,按劳动规定退休年龄是女满五十周岁退休,男满六十周岁退休,67岁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了,不能交单位五险中的工伤保险了,所以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67岁的环卫工因工伤能得到什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按地方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67,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67,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哪一年实施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时候起开始执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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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67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67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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