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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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规定内容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包工头买了保险办理工伤怎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包工头买了保险办理工伤怎么赔偿?
  2. 明明是上班中被伤,为什么领班不报工伤,却报意外险?

包工头买了保险办理工伤怎么赔偿

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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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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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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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明明是上班中被伤,为什么领班不报工伤,却报意外险

你好,按照正常情况,如果你符合工伤标准的,肯定报工伤好,建议你先了解下公司没有给你上保险,你够不够的上工伤标准,然后再综合考虑公司的人文环境、前景、自己的待遇、工伤赔偿与意外险赔偿相差多大等,如你觉得还是要报工伤,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公司仍不愿给你申报工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申请按照工伤处理,希望能帮到你,也欢迎大家关注我们,具体工伤申报流程、材料、认定条件如下:

  1. 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在30日内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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