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劳动仲裁法律法规

dfnjsfkhak 04-05 34
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劳动仲裁法律法规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请问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就...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请问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 工伤认定需要仲裁开庭吗?
  3. 工伤认定后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吗?
  4.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5. 企业不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工伤咋办?

请问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支付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待遇

如果您的工伤已经得到了认定,那么您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劳动仲裁法律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鉴定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伤医疗费等事项而产生争议的,能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如果不能书写仲裁申请书的,也可以依法口头提出申请。

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需要注意的是,仲裁的结果可能会受到鉴定结果的影响。因此,在申请仲裁前应先了解鉴定结果和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仲裁过程中进行***。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但是,申请劳动仲裁并不仅仅依赖于工伤鉴定结果,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因此,工伤鉴定结果是申请劳动仲裁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劳动仲裁法律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认定需要仲裁开庭吗?

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仲裁开庭,因为这主要看双方当事人有没有到这一步来决定需不需要通过仲裁来认定工伤,如双方对于工伤都无异议,那么就不需要通过仲裁,所以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仲裁开庭。

工伤是由人社负责认定,不需要仲裁开庭审理。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应由用人单位在1个月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劳动者个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人社局接受申请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材料。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就工伤待遇享受发生***的,可以申请仲裁。

工伤认定后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因工伤认定决定书未生效,仲裁委会因申请人证据不足,而裁决不予支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必须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后,双方当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产生后,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及行政诉讼,该决定生效。只要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在劳动仲裁庭审中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劳动仲裁法律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判之前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只不过在没有确定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中止认定。

你的情况看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书是否已生效(询问仲裁员),生效后可以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不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工伤咋办?

不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工伤,也要分实际情况。工伤的界定是很明确的,在工作时间、工厂场所,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包括上下班正常路上(如自己去办私事,被车撞了或者其他伤害,不属于)。

所以如果不是工伤,公司是可以不处理的。

工伤认定,公司如果不申请认定,员工可以书面申请;公司还是不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可以自己单方申请工伤认定,经过社保认定后,一样有效。但是工伤认定要在30天之内。

认定工伤后,如果费用问题,不论公司还是个人申请的认定,依据工伤管理条例和当地政策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11203.html发布于 04-05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