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劳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dfnjsfkhak 04-05 27
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劳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什么?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4. 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会有什么处罚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妁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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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什么?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这项规定是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3.符合该条规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在工作时间内;(2)必须在工作场所内;(3)必须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即该意外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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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汽,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会有什么处罚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这就是立法的悲哀啊,还有一点就是当时立法不知怎么考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企业领取后再转付给员工,为啥不直接规定打给员工呢?就不怕企业给挪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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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直接负责人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

2、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追回挪用款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务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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