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广东省工伤保险修改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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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修改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2)2、...

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2)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广东省工伤保险修改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写的是什么内容?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六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给您摘抄几条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以参考: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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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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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其实就是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第二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急急急。。。!)

1、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2、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伤残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1个月工资。

3、此外,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中伤残津贴为本人月工资的百分比中本人工资如何界定...

1、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保险赔偿所称的本人工资是个人缴费工资,也就是单位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作为缴费基数的工资数额。个人缴费工资低于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直接按照平均工资60%计算工伤赔偿基数。

3、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其工伤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一定的赔偿。

4、【1】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本人工资》是指本人在没有受到工伤前12月平均工资。【2】根据《劳动法》第46条,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时支付的工资,就是所说的加班费等。

5、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6、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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