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dfnjsfkhak

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新工伤保险法

dfnjsfkhak 01-28 43
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新工伤保险法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社保卡报销医疗费用后还可以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社保卡报销医疗费用后还可以评定工伤吗?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社保报销医疗费用后还可以评定工伤吗?

员工受伤之后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不影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员工伤残赔偿,但是员工不能享受治疗费用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因为进行工伤保险报销是需要全部自费,不得使用其他保险报销的。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根据事故经过来判定的,和员工如果结算医疗费没有关系。但是在工伤待遇审核时是无法报销已进行医疗保险结算的部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新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赔偿相应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

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新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新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生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ffrcs.com/post/1051.html发布于 01-28

阅读
分享